【珠海历史名人】黄槐森——历任云南巡抚、广西巡抚
武乡同考监试官、文武会试监试官,考试汉学教司官等职。1875年光绪初年任给事中郎官,翌年被选任直隶大顺广道,因丧母回籍守孝。旋复出,先后任四川川北道、云南迤东道,贵州按察使、护理巡抚、广西布政使、护理广西巡抚。继升云南巡抚,不久调任广西巡抚,衔正二品,属地方长官之最高品衔,1901年以七十二岁高龄辞官还乡,翌年正月病逝于寓,终年七中三岁。
在四十年的仕途生涯中,黄槐森以刚正清廉闻名。直言敢谏,曾多次向宫庭的诤谏部门上书呈谏,陈述应兴应革建议,揭发营私舞弊官吏,引起朝廷重视。如广东总督闱英翰,道员文星瑞就是这样被免除官职的。另有广东捕务(专管捕人的官吏)废弛一事,黄槐森具摺弹劾官员的过失,摺中有“捕盗为盗,缉私走私”的针砭时弊的中肯之语,经查明属实,革免两个武官。在他任给事中郎官期间,奏诸改革清州县的臃肿官署,解除一批无所事事吃闲饭的冗员,克服人浮于事的现象;又向朝廷呈谏关于整肃官纪,严禁吏役税关勒索受贿的不正官风的提议,获准允行。
与其他封建官吏相比较,黄槐森较为关心人民的疾苦,他在广西任职期间,永淳地区遵受严重灾害,黄即下令管理征收赋税的厘金局筹措款项,实行粮食平卖,迅速分到各地救济灾民,缓解灾情。任大顺广道时,黄河下游,兖豫两州之交,九河交错,每逢讯期,动辄毁堤,黄槐森在治河工程中,日夜操劳,足迹遍及九河,选东明河筑堤,有效地防止水患。1898年,黄槐森愤于甲午战败,民族蒙耻,向朝廷上万言书,提出改革武科要“废除弓矢,改习枪炮”,以重振国威。
黄槐森在家乡也有不少善举,如倡建宗祠五所,设立黄梁都“和风书院”,整顿丰山书院,以振文风;整顿崇义祠谷仓款项,以除积弊,均获乡人称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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