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市司法局关于对《珠海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情况的反馈
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,提高立法质量,我局于3月18日就《珠海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通过门户网站、珠海特区报等途径公开征求社会意见,主要收到3条意见,其中采纳1条,部分采纳0条,不采纳2条。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如下:
1.有意见提出,在第三条基本原则中增加“协助市数据主管部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”。
不采纳。第三条为基本原则,规章仅作方向性、主体性的规定,不在此次草案中对部门职责作具体规定。
2.将第六条第(四)项修改为“(四)市云上智城局人员招聘计划、年度人员薪酬总额。”
采纳。按照该意见修改。
3.有意见提出,将第十三条修改为:“市云上智城局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企业社会保险,并按有关规定实行住房公积金、企业年金等制度。”
不采纳。规章中不对年金作具体说明,相关内容按照实际情况落实。
珠海市司法局
2025年5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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