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《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珠城综〔2024〕96 号)
ZBGS-2024-18
各区(功能区)环卫主管部门,市发展改革局、市园林环境中心,市环境卫生协会、各环卫作业单位:
为规范我市环卫市场秩序,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,引导环卫行业企业诚信经营、强化管理、规范作业、优质服务,促进环卫市场健康、有序发展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,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,我局制定了《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予以印发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。
附件: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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